关于举办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第十届田径运动会的通知
一、 时间和地点
2011年10月28、29日在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田径场(如遇雨天等特殊情况临时调整)。
二、 参加单位和分组
学生组:
以系为单位,分男、女各2队(其中11级为1队,09、10级为2队),每系共4队。
教工组:
以工会小组为单位。
三、 运动员资格
1.凡我院在籍学生且身体健康者,可参加学生组比赛。
2.凡我院专职教职工身体健康者,可参加教工组比赛。
四、 竞赛项目
1.学生组
男生组:100m、200m、400m、800m、1500m、3000m、4×100m接力、4×400m接力、跳高、
跳远、三级跳远、铅球。
女生组:100m、200m、400m、800m、1500m、 4×100m接力、4×400m接力、跳高、跳远、
三级跳远、铅球。
共同组:团体啦啦操(每队不少于32人)。
2.教工组
60m、100m、800m、4×100m接力(2男,2女)、趣味投篮、趣味钓鱼、集体跳绳
五、 参加方法
1.学生:每队每项限报8人(贸易系男队限报10人,会计系女队限报10人),每班参加项目不得少于2项,每人限报2项(接力项目除外),各接力项目每代表队限报1队。
2.教工:接力项目、集体跳绳每队限报1队,集体跳绳8人参赛(其中2人摇绳),每队参加项目不得少于3项,单项报名不限。
六、 竞赛方法
1.采用国家体委最新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。
2.学生组:100m、200m、400m举行两个赛次,其它各项均采用一赛次,按成绩排定名次,部分田赛项目进行资格赛。
3.教工组:各项比赛均采用一次赛,按成绩排定名次。
4.凡参赛的学生运动员胸前必须佩带号码布,无号码布者一律不能参加比赛,号码布由大会统一发放。
七、 名次录取及奖励方法
1.学生组:各单项取前八名,按10、7、6、5、4、3、2、1记分,接力项目取前八名,按20、14、12、10、8、6、4、2记分。名次并列者按两名次应得分平分,破记录按5分/人次加分,接力赛破记录按10分/队加分,团体总分按各队得分总和分男、女队各取前4名,如遇总分相等以破记录多者名次列前,再如相等,以第1名多者列前,依次类推。
2. 啦啦操的计分办法为:1等奖1名计20分,2等奖2名计15分,其余参加者为优胜奖计10分,本项目得分计入团体总分。
3. 教工组:各单项、团体项目录取前8名。
4. 另设精神文明先进班级26名,系体育道德风尚奖3名,教工组优秀组织奖,系运动成绩优胜奖1名。
八、 具体要求
1.各院系充分发动学生全员参与本届运动会,做到人人参与、准备充分;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报名,各系以队为单位进行选拔、统计;各院系认真开展运动员训练、开幕式方队及团体啦啦操的选拔、训练工作。
2.各工会小组组长负责本小组的宣传、报名、选拔、训练工作,必须足项报名,在教工进行项目选拔和训练中给予足够的关心与物质上的支持,让本届运动会成为全院教职工沟通交流的平台。
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
体育与艺术委员会
2011-9-5